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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法院公告刊登 《人民日报》是中国第一大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是中国最具权威性、发行量最大的综合性日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定为世界十大报刊之一,日发行量达210万份。 《人民日报》承担着每天向全国和世界传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主张的重任,既是广大受众了解党中央精神的最主要媒体,也是世界观察中国的重要窗口。人民日报凭借其高素质的采编力量,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及时、准确的深入报道,赢得了国内外读者的信赖,是主流人群必读的权威大报。 《人民日报》周一至周五每日出对开16版,一至四版为要闻版,五版为视点新闻版,六版为国民经济版,七版为国际版,八版为品牌广告版,九版为理论版、文化版,十版为政治、法律、社会版,十一版为为教育、科技、卫生、环境版,十二版为体育版。十三至十六版为周刊,周一至周五分别为《经济周刊》、《党建周刊》、《民主与法制周刊》、《科教周刊》及《议政与建言周刊》。周六和周日对开8版,一至四版为要闻版,周六五至八版为专版,周日为《新农村周刊》。 《人民日报》在国内设有36个记者站,国外设有32个记者站;报纸发行全国及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全国41个印点所在城市全部实现了早报早投。 《人民日报》以订阅为主,发行量稳定,不因季节、天气因素而涨落。《人民日报》的主要读者群为各级决策者。无与伦比的权威地位、巨大的读者规模、相对较低的千人成本构成了《人民日报》独特的广告传播优势,是国内外品牌企业理想的广告投放平台。 法院公告是由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法律文书。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公告的使用非常广泛,法院公告按程序可分为非诉讼公告和诉讼公告。非诉讼公告,是指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批复”、“规定”的公告等。诉讼公告,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程序中,发布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反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通知书、证明书的公告等。 这里所说的公告,是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使用的公告,作者称其为法院诉讼公告,简称诉讼公告。诉讼公告有两种状态。在静态情况下,诉讼公告是司法文书;在动态情况下,发布法院公告的行为,是审判行为,即具有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或者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明令要求其隶属的服务机构为审判服务。 法院诉讼公告是法院就某些诉讼活动或者特定人和事,依法向社会公开发布和张贴的告示性司法文书。 公告类别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开庭传票 遗失声明(法院、律所、机关事业单位证件、印章等)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裁判文书(申请宣告失踪、死亡、申请公示催告的判决和裁定等) 申请宣告失踪、死亡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拍卖(落款法院) 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司法鉴定书 行政处罚通知书 申请公示催告 破产文书(受理、宣告、终结) 清算公告(落款法院) 海事文书(落款海事法院) 仲裁文书(落款仲裁委员会) 拍卖公告(落款拍卖公司) 清算公告(落款清算组或企业) 其他[行政执法公告、公证书、致歉声明(落款法院)等] 《人民日报》联系电话 电 话:010-56192848 手 机:13811212117 (同微信) 传 真:010-56013613 邮 箱:252402667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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